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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慧长老:佛陀制戒十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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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的住世要依靠僧团,依靠一个清净的僧团,而僧团的清净又是依靠戒律来维持的。佛陀刚建僧团的头十二年,僧团基本上是清净的,只有一个总的原则,叫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并没有其它的具体条文。十二年以后,僧团内部的人员复杂了,情况也复杂了,于是就不断地有了各种过失的发生。正因为僧团内出现了过失行为,所以佛陀才决定制戒。

佛陀制戒有十大原则,也就是说制戒有十种好处,称之为制戒十义。这十条原则是:

第一条是“摄取于僧”。制戒的第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使每一个出家人都能处在佛陀和大众的摄受之下,同时相互摄受,于僧团中和合共住。所以叫摄取于僧。

第二条是“令僧欢喜”。制戒不是为了约束大家,而是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有所遵循,从而能够欢欢喜喜、高高兴兴地住在一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章可循,所以大家都欢喜。守戒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所以叫令僧欢喜。

第三条是“令僧安乐住”。僧团有了戒律,一切都按照戒律来做,衣食住行都有了保证,大家都依戒而行,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就和谐了,不会产生矛盾,相互之间不会有什么干扰,所以能够安乐共住。比如,戒律中讲,僧团要“有食有法”,才能安乐住,无食无法,就不可能安乐住。肚子饿了要吃饭,没有饭吃怎么能安乐呢?吃饱了饭,光是饱食终日,没有佛法的利益,也不能安乐。所以还必须有佛法的利益,如果没有佛法的利益,没有法乐,出家人就跟世人没有什么两样了。

第四条是“难调者令调”。有一些人不好管教,佛陀时代也有这种现象。佛陀制戒有一条原则,就是为了借大众的力量来调服那些难调的人。你既然做了比丘,你就得遵行作为一个比丘的行为准则。有了戒律,大家都按戒律来办事,你也必须按戒律行事,这样难调伏的人也就调伏了。

第五条是“惭愧者得安乐”。那些难调伏的人肯定是在身、口、意三业方面有过失。有了过失怎么办呢?如果你犯的是可忏悔罪,你可以通过忏悔重新获得安乐。如果犯的是不可悔罪即四根本罪,那就只好把你摈出僧团,以保持僧团的清净。

第六条是“未信者信”。前面几条,是针对僧团本身来讲的。从第六条开始,讲僧团怎样才能起到教化作用。僧团清净了,有了一个良好的形象,那些没有接受过佛教教化的人、对佛教没有信仰的人,就有可能因为看到僧团的庄严形象,从而归信佛教。这就叫未信者信。

第七条是“已信者令增长”。对佛教已经产生信仰的人,因为僧团清净,能够摄受大众,他们的信仰就会因此不断地得到巩固和提高。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僧团有了良好的形象,对社会、对信众,就会产生良好的影响。这两条是作为一个僧团、寺院,对外弘法的一个根本目的,也是我们佛教对社会产生教化作用的中心任务所在。佛教对社会的最大贡献就是要“净化人心,提升道德”,使社会能够安定团结,使每一个人能够在道德的原则下生活。如果你是一个具备了信仰的人,你肯定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能安分守己的人。所以说“令未信者信,令已信者增长”是寺院对外弘法的根本目的所在。

第八“断现在有漏”、第九“断未来有漏”,这两条是讲我们僧人通过自行化他所获得的果证。断现在有漏就是“现证涅槃”。我们修行,不是要等到遥远的未来才得到受用,而是要在修行过程中的每一个当下都得到受用,这就叫断现在有漏。就是说,我们的心心念念不要漏失在生死苦海中,不要漏失在三界之内。所谓“断未来有漏”,是说一期生命终结之后,你能够有把握“不受后有。”这是阿罗汉所证得的极果。如果从菩萨的精神来讲,你就是证得了涅槃,又不住涅槃,能够分身百界,教化众生。这是讲修行所得的结果。

最后一条是“令正法久住”。这是一个总纲,也是最终目标。有了前面九个方面的功德利益,才有最后的所谓“令正法久住”。正法久住包含了上面的那些内容。能够根据上面的那些内容使僧团如法如律的运作,这本身就是正法住世的表现。

通过上面的这十条,佛陀把自己制定戒律的苦衷和盘托出来了。我们今天的人要好好地接受佛陀的谆谆教诲,根据戒律的精神,把僧团建设好。制戒十义虽然主要是针对出家的比丘而言,但其精神对于在家众也适用。制戒十义提示了佛陀制戒的目的,这对我们明白戒律的精神、准确地把握戒律是非常有帮助的。理解了十义,我们就不会再嫌戒律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束缚。佛陀制戒的目的不是为了约束我们,增加我们的烦恼,而是要我们欢喜,要我们安乐,要我们能够断现在有漏,断未来有漏,要使正法久住,从而教化一切众生。这也是僧团运作的一个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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